我说:你看这车你也知道,不如我发动了跑吧。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到了上海以后我们终于体会到有钱的好处,租有空调的公寓,出入各种酒吧,看国际车展,并自豪地指着一部RX-7说:我能买它一个尾翼。与此同时我们对钱的欲望逐渐膨胀,一凡指着一部奥迪TT的跑车自言自语:这车真胖,像个马桶似的。 一个月以后,老夏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可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同时我开始第一次坐他的车。那次爬上车以后我发现后座非常之高,当时我还略有赞叹说视野很好,然后老夏要我抱紧他,免得他到时停车捡人,于是我抱紧油箱。之后老夏挂入一挡,我感觉车子轻轻一震,还问老夏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 当我在学校里的时候我竭尽所能想如何才能不让老师发现自己喜欢上某人,等到毕业然后大家工作很长时间以后说起此类事情都是一副恨当时胆子太小思想幼稚的表情,然后都纷纷表示现在如果当着老师的面上床都行。 而且这样的节目对人歧视有加,若是嘉宾是金庸巩利这样的人,一定安排在一流的酒店,全程机票头等仓;倘若是农民之类,电视台恨不得这些人能够在他们的办公室里席地而睡,火车票只能报坐的不报睡的。吃饭的时候客饭里有块肉已经属于很慷慨的了,最为可恶的是此时他们会上前说:我们都是吃客饭的,哪怕金庸来了也只能提供这个。这是台里的规矩。 当年春天,时常有沙尘暴来袭,一般是先天气阴沉,然后开始起风,此时总有一些小资群体仰天说:终于要下雨了。感叹完毕才发现一嘴巴沙子。我时常在这个时刻听见人说再也不要呆在这个地方了,而等到夏天南方大水漫天的时候又都表示还是这里好,因为沙尘暴死不了人。 我深信这不是一个偶然,是多年煎熬的结果。一凡却相信这是一个偶然,因为他许多朋友多年煎熬而没有结果,老枪却乐于花天酒地,不思考此类问题。